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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社厅组织开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每名受表彰人员可获得一次性奖金20万元。
按照要求,评选实行差额推荐、等额表彰,以实际贡献业绩论人才,坚持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此次活动重点评选表彰两类人才,一是在该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重大效益的创新人才;二是带领企业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解决就业能力突出,企业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和巨大发展潜力的创业人才。
据悉,此项评选以省政府名义表彰20人,受表彰人员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授予“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称号,颁发证书、奖章;一次性奖金每人20万元人民币(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经认定D类以上人才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活动特别要求,企业负责人有被发展改革部门反映有能耗超标且未落实完成整改、列入失信名单,被人社部门反映有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被工会部门反映有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任一情况的,不得参加评选。
来源:《工人日报》
原标题:《吉林省表彰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返回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