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分享丽水发布15条人才新政
本网讯 在昨天举行的2019丽水“人才·科技”峰会开幕式上,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快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新政提出了3个方面、15条举措,与以往人才政策相比,有较大的突破和提升。
首先,此次新政更加注重集聚创业创新人才,提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两大引才政策。其中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政策弥补我市空白,按A、B、C三类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新修订“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提出实施“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在A、B、C类基础上增设重大项目类,最高支持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并增加创新短期人才项目资助。
同时,新政提高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标准,对国家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资助,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资助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从原来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从原来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资助期一般不超过2年。
新政围绕产业聚集人才,提出制定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对纳入的紧缺人才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人才津贴。
青年人才的“来去”是决定未来兴衰成败的关键。因此,新政在省内首次提出实施“菁英人才储备计划”,市辖区内企业与国内外院校优秀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约定毕业后来丽就业,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学费、生活补贴,财政给予企业实际支付费用50%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针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新政提出了贷款支持、上市激励和销售奖励等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支持,其企业或成果在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质量效益情况,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150万元、400万元奖励。在政策执行期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500万元、600万元和1000万元。
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新政立足丽水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一批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基地,为院士等专家及随行人员提供一周免食宿休闲养生的待遇,吸引人才来到丽水、了解丽水、服务丽水。同时,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在丽举办或永久性落地具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支出50%、最高100万元资助。
最后,新政积极回应人才呼声,从人才最关心的事情抓起、改起。比如,针对人才住房难问题,新政提出未来五年在市区核心区块筹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住房,为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提供保障;对博士等人才的购房补贴从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针对人才子女就学问题,新政提出制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统筹为各层面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保障,从“有书读”向“读好书”升级;针对人才工作氛围不浓的问题,新政提出开展重才爱才先进单位、杰出人才等评选表彰活动,给予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各领域人才和重才爱才单位奖励。(来源:处州晚报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汤俊杰)
来源:处州晚报
原标题:《我市发布15条人才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