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法律知识
接近毕业季,大学应届毕业生首先要面临的即是实习,试用,转正,五险一金等等疑问。
尤其是在试用期方面,许多人的了解是不够全面的。今日小编就整理了对于试用期 “不得不知” 的四个要点疑问。
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试用期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超过1年仍未缔结,视为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所以试用期也是要签劳作合同的。
试用期多少天适宜?
《劳作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也即是说,不论你合同期限有多长,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
所以咱们的HR们在商议试用期的时候请必定留意。千万不要超越六个月哦~
试用期薪酬怎样核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酬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岗位最低薪酬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酬规范。
假设薪酬低于本地最低薪酬规范的话,那么单位即是违法,劳作者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就必须依法补齐。
所以HR们要约定好法定薪酬,以免遇到多余的麻烦,这点很重要的哟。
试用期遇到工伤怎样补偿?
试用期工伤,许多单位会以试用期为借口拒不承担,这种情况下许多试用期员工会信以为真,不坚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试用时期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也是要补偿的。
所以不论是hr还是新人入职都需求留意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