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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多维发力解高技能人才之“渴”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推动玉溪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拥有现代科技知识、精湛技术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近日,玉溪市印发关于《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计划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卷烟及配套、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服务产业发展和匹配区域竞争优势的技能人才队伍。

 

  力争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到2030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强市战略需求相适应;到2035年,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推动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引来“源泉活水”

 

  玉溪市将大力实施“技能玉溪”行动,开展针对重点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行业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重点培育玉溪特色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强化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各类资金,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有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强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内生动力变得更为重要。为此,玉溪市计划打造构建玉溪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加快推动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与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卫生学校融合发展。实施技工院校素质提升计划,落实职业教育达标提质工程,鼓励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人才,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鼓励技工院校融入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联盟,打造一批“名校”“名师”“名专业”,并开展职业培训机构校企合作。

 

  企业作为用人的主力军,玉溪市鼓励企业培养内部人才。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引导企业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倡导支持企业建立实训基地,提高员工技能水平,推动高质量就业;鼓励行业部门贯彻落实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研修交流活动。同时,围绕构建新型工业化现代产业体系,玉溪市将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推动组建职业院校和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鼓励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引企驻校、“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等工作。

 

  全方位完善长效机制,优化人才“成长温室”

 

  随着更多的人才来玉溪,如何有效的利用人才助力全市的产业发展?玉溪市决定优化人才体系,保障高技能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培养载体和资源供给。通过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各类载体平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及高技能人才数据库。围绕园区经济、资源经济发展,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大力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目录。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特色品牌技能人才培育。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加快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打造一批“玉溪名厨”“铜艺名师”“陶器名匠”“银饰巧匠”等乡村工匠产品品牌、技能品牌。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优化品牌技能人才储备,提高劳务品牌技能含量,打造一批“玉字号”区域特色劳务品牌,选树一批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

 

  依托沪滇、闽滇、粤滇等技能人才协作机制,推动共建共享交流合作。开展“产业品牌”结对,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协作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建共享一批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滇越、滇老等双边合作机制,支持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建设“鲁班工坊”,为“走出去”的企业培养“中文+职业技能”人才。支持玉溪市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高技能人才“孵化器”。

 

  全面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持续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相贯通,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互认。

 

  让更多能工巧匠脱颖而出,为人才搭建“奋飞舞台”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要能稳得住,就要在挖掘优质人才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此,玉溪市将继续实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结合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需求实际,鼓励县(市、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本地区人才分类目录,引导技能人才向产业急需领域和基层一线流动,符合条件的给予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岗位使用机制。探索设立技能业绩奖金,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对在技术革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落实相关权益。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突出技能实绩评价认定。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评价工作,对技能高超的“老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依照相关规定认定技能等级。围绕全市制造业产业链发展、乡村振兴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的职业(工种),积极组队参加全国、全省性职业技能大赛,以每年举办全市技能大赛为引领,推动县(市、区)开展综合性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

 

  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等,健全政治引领和激励制度。加大“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全省技术能手”等培育和推荐力度。重视从技能人才中培养选拔党政干部,加大高技能人才在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推荐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不断增强技能人才职业自豪感、责任感、荣誉感。

 

  云南网记者 王璐瑶 通讯员 曾永洪 摄影报道

返回  2024-01-30